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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的各种职业路径分析(持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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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3 21:30 |显示全部楼层 |正序浏览

最近一直很忙,没有时间静下心来写点东西,这里好久没有更新了,对不住大家啦~!我会一边工作,一边把我的经历和感受记录下来,造福后来人。

以下内容如有不完整或不准确的地方欢迎大家跟贴补充和修正啊,毕竟个人的能力和看问题的角度有限。微笑欢迎大家多多拍砖啊!大家有什么不同看法也多多发上来呀,我会把其他有价值的观点和看法编辑进主贴。

法学毕业生的就业情况给我的总体感觉是经历很重要,很多时候经历的价值远远超过了学历。就像我老板说的,法学是一门艺术,在你完全掌握他之前需要不断的实践积累。而实践经验和实务经验正是法学应届生的软肋。

所以奉劝各位还在神圣的法学殿堂刻苦研习法律条文的法律学人,走出 ** 塔,看看外面的现实世界,那里的游戏规则和法学院教授所传授的可能大相径庭,这时候你会感受到法律和规则并不像教授所讲的那样散发理性和高贵气息。

作为一个法律学人,在法学院的时候就对法学专业师兄师姐们的就业前景有所关注,再加上导师给我们作的系统分析。对法律学人与专业有关的就业方向(偏离专业方向的下次再总结)我总结出以下的方面(排名为笔者随机想到的)

1、媒体(包括电视台、报纸、杂志)法制新闻记者或编辑

2、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律师又细分为商业律师和非商业律师)或者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

3、高校教师或辅导员

4、企业法务专员

5、银行合规部的法务

6、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或书记员、法警、

7、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如法制办、发改委等)公务员或其他工作人员

8、党团机关

9、某些咨询公司的企业风险咨询

10、某些会计师事务所的税务策划

11、某些科研机构的专职法学研究者

12、专业spy(这个与国安局的某些公务员有交叉重合)

13、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员或法医

14、私家侦探(目前法律未明确其合法性,但仍然大量存在)

15、讼棍(利用法律的某些不完善专门打官司、找麻烦,例如王海打假之类)

16、法律英语翻译(目前是稀缺资源)

(未完待续)

以上罗列的十几种职业方向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每一种职业只要你能做到高端,那么你就可以算作事业有成,下面我简单分析一下每种职业的发展状况,以及什么样的人是这种职业方向的适格群体,也就是说,什么样的人走这种职业路径成功的概率更大。当然,这仅仅只是我一家之言,究竟是否正确科学还有待各位今后在实践中检验和修正。

(一)律师篇

首先分析律师,目前很多法学院拿到律师证的学生把律师当作自己的保底工作,等找不到工作的时候,就找家律所当律师或者律师助理。

在旁人眼中,律师是个赚大钱的职业,好像大凡跟律师靠谱的形容词都是“高薪”、“富人”。其实律师要分很多种类的,最基本的分类是商业律师和非商业律师,诉讼律师和非诉讼律师。一般来说商业律师赚钱比较多,赚快钱比较容易,只要有大标的的商业案子承办,提成可以收到5%左右。这笔数目对很多人来说是天文数字,但是做商业律师也是很辛苦,而且要承受很大的社会和舆论压力,这不同于非商业律师。商业律师是随着工商业社会应运产生,立足于经济,与经济实力雄厚的大财团、大公司同呼吸,言必称“资本”,文必见“公司”,对委托的当事人都称为“客户”。而非商业律师应该是回归了律师最原始的状态,立足于社会生活,与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共命运,言必称“公平”,文必见“正义”。比较商业律师和非商业律师的不同,前者重利而轻义,因此社会地位不高,但是很有“钱途”。后者重义而轻利,因此美誉加身,受人敬仰,更有“前途”。

再来分析诉讼律师和非诉讼律师,诉讼律师就是当纠纷已经激化到要进入诉讼程序了,只能通过法院才能解决了而介入,为其代理人或当事人排忧解难。诉讼律师就需要很强的专业技巧,尤其是开庭和写诉讼文书的技巧以及与法官“交流”的技巧。有位大律师说过“在中国打官司就是打关系"这里有很多潜规则,在此不便说明,入行以后可以自己慢慢去琢磨。非诉讼律师主要是做ADR(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业务,商业律师的很多业务即是ADR业务,不用通过法院解决问题,主要业务有并购、上市、融资、知识产权方面的代理等,不需要出庭,主要就是撰写一些法律意见书或者一些需要的法律文件,主要是做文字工作,当然与当事人的交流以及与一些行政部门的交流也很重要。

从上面描述的律师的工作特点和性质可以看出,律师要做好其实需要的不仅仅是专业技术(法学功底、口才、笔头、反应),更重要的东西希望能够自己去体会。我们学校的校友做律师的在华南地区做得比较成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那里的公检法系统有很多我校的校友。所以应届生做律师如果没有一些必要的资源和背景要想熬出头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当然,也有完全靠自己打拼出头的大律师,这样的人需要天赋。(未完待续)

再来谈谈中资律所和外资律所的区别,两者比较各有所长,不能说哪一个更好。外资所的管理方式可能参照欧美的一些大律所的管理,因此运转更为规范,待遇也更人性化。中资所的运转更符合中国国情。中资所和外资所对人员的要求区别挺大的,外资所更看重有海外留学背景的海归,因为这样的人更容易认同他们文化和环境,当然也不排斥优秀的国内法学院的土鳖,因为他们毕竟在中国的土地上赚钱,所以需要和当地法律文化融合。中资所则看重加盟人员的社会背景和专业素养,如果你有丰富的案源,律所当然欢迎你这个财神,如果你有专业技术,律所也欢迎这样的专业人士来提高他们的服务质量。当然你带来不同的资源,律所内的分工就不同。有朋友在北京一家大所做律师,他们小组就由三个人组成,各司其职,一人利用社会资源接案子,一人负责搞好跟各个机关的关系,只有我朋友一个人是专门做法律专业业务的,当然,人少的好处就是个人分到的收益比较多,当然有的大案子需要团队合作的,他们会请同事帮忙。

接下来谈谈律师的待遇,应届生才进律所一般都是做助理,那点钱能基本解决温饱,但是只要能熬出来,有了自己的案源,能单独承办案件,那么案件的提成是相当可观的,但是你也要承受巨大的压力,因为律师是没有任何其他保障的。当然不同的律所薪酬计算不同,有的律所是给律师拿死工资,案件办多办少都一个数,这样的好处是比较稳定,提成的律师,基本工资比较低,但如果承办案件标的大,一次性提成就抵得上很多人几年的收益。

最后谈谈兼职律师和专职律师。现在公务员要出来当兼职律师是比较难了,(很久以前公务员管理不规范时很多人用假名做兼职律师),所以兼职律师一般都是高校的老师在做,他们有社会地位有权威性,所以案源是比较丰富的,加上时间比较充沛,所以最适合做兼职律师。专职律师做得好的可以成为律所的合伙人(当然也有兼职律师当合伙人的,不过只能隐名合伙),收入比普通律师高很多。

下面是天天向上同学作的贡献,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成天有人埋怨就业难,但是就我找工作的情况来看,法学找工确实比较容易啊,这么简单的道理为什么没有人信呢。
几乎所有的国家机关招公务员都需要法学的,从欺压百姓的角度讲,他们也需要法学专业的学生。司法局,法工委,商评委、专利复审委以及**执法部门都需要法律专业的。我老爹他们单位是土地部门,由于经常沦为被告,所以对法律专业急缺。后来实在找不到人,和我老爹一个办公室的两个科员硬是半路出家过了司法考试。
如果不想参加公务员考试,也很容易进入法院队伍,每年都有基层法院和基层检察院的选调工作。一招就是上百人。我有好几个同学都去了,绝对的公务员资格,比考法院的书记员职位都要好,如今书记员都是聘任制公务员,时间一到就得走人,而选调生却几乎是终生的。
军队也招法学的,我有个同学,毕业后参加了边防武警总队的录用考试,通过之后半年多的集训后就入了边防武警总队法制科。工作没几天就是我们同学中最有钱的人了。因为他基本上没有需要花钱的地方。衣食住行都是军队包了。现在在基层边防站实习,两个月后转正为中尉。他们主任保证,只要过了司法考试,就能去长春总队工作。
不仅本科生入职军队容易,研究生的机会更多。我有个同学在吉林大学念研究生,军队预备役有一个培养项目,找研究生。入职就是上尉。这个我的那个哥们还考虑过。不为别的,以后见到那个去武警边防总队的同学后,那小子见到他都要敬礼。
我有个朋友在清华大学,是高鸿钧先生的研究生,前一段军队又来招人,主要是应对对台法律战。听说基本上没有报名,所以这位朋友几乎没有经过什么竞争就获得了这份职位。他今年刚刚大一,以后的学费都由军队报销了。以后去他那里吃饭都是他掏钱
不想要公职,去事业单位也不错。四大商业银行,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保险公司、每年都招人。每年学法的人去银行的都是一大把。如果想去企业,可以选择的大企业也有不少。合同审查员、法务秘书。贷款催收员、保险公司理赔审查员都需要法律行业。
如果英语好的话,去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也不错,挣得也不少。专利代理和商标代理不同于律师。几乎不用担心案源问题,每年商评委挤压的案件都达到上百万。没有资格证根本不影响工作。
最后实在实在不行的选择就是去律所做助理。铁打的律所流水的助理。几乎每个所都常年招助理。要是英语好的话可以去外所,上次听一个华政的妹妹说,她有个师姐,大学的时候在外所实习,每天的工钱是800块!而且大所的职位灵活性很强,如果争取不到助理的职位,可以先做实习生,在实习期如果表现好的话都可以直接转为助理,君和、竞天这种牛所天天招本科生和研究生做实习生。但前提是英语要好。如果英语只是简单的过了四六级,那还是不要出来秀了。
所以,法学毕业招找工作的机会是相当多了,前提是找。如果不敢积极的面对社会,而是逃避就业的话,莫说研究生学历,就是博士生学历还得做待业青年。最关键的是大学里确实要学到真本事,否则没有哪个单位养闲人。很多人说本科生学不到什么,但是就我身边的同事来看,中国政法大学的本科生无论在成就还是在能力上,都要强于同样年龄的研究生。

《法学专业考研与就业》(转载)
到了大三,“考研,还是工作”的抉择就摆在大部分本科生的面前——能出国的人毕竟是少数,如果把出国读书也算在广义的考研里的话,那么所有人都要站在继续读书还是工作的十字路口。把眼光再放远一点,无论是在国内读还是留洋,无论是只读完硕士还是一直读到博士,最终都免不了要走向社会,最终找一份工作。于是,“考研,还是工作”的抉择就可以转化为早工作还是晚工作的抉择。
  早工作早赚钱,为什么要晚工作?社会越来越重视人的能力而非文凭,在别人继续读书的三年或两年里,参加工作的人不仅拿到了薪水,而且增长了经验,等到读研的人毕业时,他能找到的工作的薪资水平未必比得上已经工作了三年的本科同学。
  因此读研是有机会成本的,这成本不仅包括不便宜的学费和失去的青春,还包括如果工作的话可以赚到的钱,可以积累的工作经验,可以培养的社会资源。
  考研:先认清未来的方向
  只有仔细权衡之后的决定才可能是明智的。明白了读研所要付出的代价之后,再来估量一下读研的收益,才能为自己的人生作出正确的规划。大三的时候,我们班上的同学几乎人人都说要考研,这里面有人是为了梦想(去考北京电影学院的),有人是为了学术(去考冷门的理论学科的),但大部分是为了更好的就业,于是按照自己在班级的实力,按照专业的热门程度,报考了相应的专业——最强的去考了国际法和民商法、次一点的考了刑法和诉讼法等、再次的考了宪法行政法、最后剩下的是法制史和法理这样的冷门专业。
  所以,在报考之前,一定要问清楚自己,读研是为了什么?如果是为理想为学术,那么这篇文章与此无关,尽管我当年选择法理专业时根本没有考虑过未来的就业。我曾经为报民商还是报法理挣扎过,不是由于对自己实力的怀疑,而是对自己究竟要什么的困惑——民商在我看来,只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法理则代表我对人生的困惑——最终我选择读法理,我希望能有时间思索一些问题,也许不会有最终的答案,但我愿意为之付出三年的光阴。等我上研之后,听说法理专业的就业还不错,也只是无动于心的笑笑而已,苏格拉底说过:不求而得的,不能称为幸福。
  如果是和大多数一样,为了更好的工作机会而读研,那么就要衡量一下考研的收益:知识上收获且不去说它,相对于本科毕业后直接工作,读研可以给个人带来哪些好处?
  首先是钱的问题,公费的名额越来越少,全部自费的呼声一年高过一年,大部分人将不得不承担不菲的学费,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除此之外,读书期间的生活费用谁来负担?难道再向父母开口?这应该是很多人要考虑的问题。据我所知,理工科的学生通常都有“老板”,虽然被“剥削”,但是总还可以拿到一些工资。我是学法律的,谈谈我所了解法律这一行的情形。我本科的寝室里有四个人考上研究生,三个本校,我是外校,三个本校的有的在外面代课,有的给老师作秘书,生活开支的自理是没有问题的;我自己身边的同学,如果出去兼职的话,养活自己也不是很难的事情,在外面代课,在律所实习,帮人写文章,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做得好的日子还比较宽裕。
  其次是工作经验,法律是一门“世俗”的学科,法学界的很多老师都会涉足法律实务。这些从事实务的老师分成两种:自己单干的和带学生一起干的,我有个高中同学在北京一所著名大学的法学院读国际经济法的硕士,刚考上研究生,导师就让他去律所里上班。在“老板”的律所里,全是师兄师姐,有硕士,也有博士,因为师出同门,大家关系很融洽,导师很大方,同学的日子过得也很滋润。我曾经戏称,等他毕业时,工作经验已经有三年了。可是并非每个研究生都会遇到这样的“老板”,有的导师自己专心做学问也要求学生专心读书,有的导师严厉禁止学生出去打工或兼职,有的则睁只眼闭只眼任由学生自己选择,所以在考研之前,对相关信息一定要了解清楚。我的一些同学,他们的导师虽然不做实务,但并不禁止学生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出去兼职。他们在一些著名的外资律所和外企的法务部兼职,不仅可以赚钱养活自己,更重要的是这段工作经历,对毕业时找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如果干得好,毕业后很可能就留在那里。
  最后是社会关系,参加工作的人也许有更广的接触面,有更多的社会资源。不过,社会有社会的资源,学校有学校的资源。你去外交部工作和去街道办事处工作,能培养的社会关系是不同层次的;不同的学校之间,资源分布的差异也是很大的。如果再进一步细分的话,不同的专业,乃至不同的老师,掌握的资源都是不同的,这也是为什么考研时要择校、择师的原因。通常来说名校的老师有更多社会资源,但有的时候,某个很强的老师,在某个领域是专家乃至权威,掌握很多的资源,却未必在一流的高校里,这属于奇货可居型,实力中等的同学,不可错过。
  最近几年来研究生一直扩招得很厉害,走向了物以稀为贵的反面。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需求曲线永远向下是不可避免的。这时那些非但不扩招反而压缩名额的学校就值得留意了,因为这是一个学校注重产品质量和品牌信誉的象征——如果把学校比作一个工厂,研究生就是它的产品。讲就业总是离不开考研,既然大部分人考研是为了将来找个更好的工作,就有必要对学校的就业情况有一个清楚的了解。大致总结一下前几届师兄师姐的就业情况,也许可以使后来人在考研时少一些盲目与偏执。
  就业:实力与证书都不能少
  读完研究生的一个好处是,至少可以去当老师。高校教师虽然工资不高,却是一个很有前景的职业。尽管现在很多高校已经将门槛提高到博士,但国内的形势是考博容易考硕难。连续两届我们专业都有一位师兄成为著名高校的老师,一个在上海,一个在南京,尽管他们是凭借自身的实力赢得的机会——不是博士,但水平却比一些平庸的博士要强的多——但无论如何你优秀,还没有哪个高校现在敢让本科生毕业就去当老师,除非是为了制造轰动新闻。其他专业也有去当老师的,相对来说,这是比较轻松自由的职业,尤其适合女生。
  除去高校,法学院的学生的就业还有考公务员(公检法也包括在内)和进企业(律所或外企)。在考国家公务员的时候,二级学科划分的专业并不那么重要,通常要求是学法律的即可。法理专业今年毕业的师姐就去了保监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保监局),上一届去的是民商法专业的一个师兄。今年还有不同专业的师兄师姐去市司法局,那里招人也是不分具体专业的,但是要求是党员。倒是法院和检察院在招人的时候对学科要求会很细,常常会注明“民商法专业硕士”或“刑法专业硕士”,当公务员和去法院检察院最大的好处就是“稳定”,但其收入比不上律师,所以经常有人进法院几年又跳出来做律师的。其实,现在公务员和法院的待遇都不错,只是相对于做律师的前景,难免让人心有不甘。需要说明的是,现在进法院也要先考公务员考试了,随着研究生的扩张,动辄要硕士,甚至要博士也已经见怪不怪。就业是指挥棒,考研大军的膨胀与之有着很大的关系。
  而在律所方面,实习经历比专业更重要,一般人眼中,法制史这样的专业肯定就业很差,但就我所在的学校而言,连续几届他们的就业都很好,有人去顶级的外资律所和外企,究其原因,除了本身的素质过硬(英语好,法学功底扎实)以外,曾经有较长时间的实习也是一个重要因素。读研期间,实习对很多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一项。
  通常,民商法和国际法这样的热门专业社会需求更大,就业也相对较好,但热门的专业意味着人数较多,竞争也更激烈。就研究生就业的情况而言,似乎愿意去律所的人已经相对较少,除非是非常好的顶级律所。毕竟律师是个辛苦的职业,研究生已经没有更多的青春和体力去拼搏,大多数愿意找一个相对轻松和安稳的职业,然后买房、结婚、生子。中级法院、银行乃至大公司的法务部这些更稳定的单位更受研究生的青睐。
  就律所的收入而言,要区分中资/外资,诉讼/非诉的律所。外资的非诉业务的律所给的工资比较高(目前进入中国的外资所基本上都是排名靠前的大所),中资的律所除了在全国排名靠前的那几家之外,一般剥削得比较厉害,除非是老师带着进入这一行。如果要做诉讼律师,读研究生的意义实在不是很大,诉讼更看中经验和社会关系。做非诉业务的所对司法考试的执照不是很在乎,做诉讼业务的所则要求是必须有这个证在手。就将来的发展而言,在非诉的所里干,很多人会攒一笔钱然后自费出国深造,回来后谋求更好的发展。做诉讼业务,开始钱都不会很多,随着经验的积累和案源的增加,收入就跟个人的能力直接挂钩了,若干年后,天上地下的差别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读研的时候还是有较多的空闲与精力的。对于做诉讼律师来说,律师证是必不可少的,由于执业证书要实习一年后才能申请,所以在读研的第一年考出证书,然后找个律所挂一年,毕业的时候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直接从事律师实务了。如果到外资所做非诉业务的话,很多时候这个证书都是不必要的,他们更看重的是你的英语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
  有一个误区也许有必要指出来,我有一个师妹,考上了公务员被分配去深圳罗湖海关工作,但是她一直很郁闷,觉得自己学了4年的法律,却没有从事法律这一行。其实有很多研究生毕业也未必从事的就是本专业,中法史毕业的有去出版社的,行政法毕业有去联通的,民商法毕业有去投资公司的。曾经看过一个上世纪80年代海外留学生写的域外见闻,说大陆的学生出去之后都雄心勃勃,不做伟人也要成一代宗师,而同在一个学校留学的台湾留学生谈起理想却是毕业后开一个超市。
  我的意思不是要打击大家的理想和抱负,只是想指出:在就业选择中没必要画地为牢,自我限制——西方历史上无数伟人都是法律专业毕业的,很多人甚至读完法学博士(比如卡夫卡),才发现法律不适合自己的气质,也不足以实现自我的抱负,义无返顾地就改行了,这其中,就包括对世界历史影响深远的卡尔仿砜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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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6 00:08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14楼朋友的关注,对您提出的几点问题我作出如下解释,因为帖子发得有些仓促,可能有些细节问题没有描述出来,所以引起了您的误会,希望我澄清问题的方式能让你满意。 第一,我所谓的ADR业务并非您所谓的ADR(美国存托凭证),而是指(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ADR") processes are alternative methods of helping people resolve legal problems before going to court.)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的英文简称,其中包括我前文所指的非讼业务。呵呵,看来都是我简写惹的祸呀,所以我已经在原帖上把全称补充上去了。 第二,律师的分类没有统一的定论吧,何谈业余和专业呢?商业律师和非商业律师的分类方式是目前国内一些知名律所(包括外资所)作出的分类,我也认同这种分类方式呀。所以就引用了这种分类。我不知道您判断专业和业余的标准。 第三,再次感激这位朋友提的意见,可见你是用心去读了而且思考了。楼主在很多方面确实做得不够专业,我从没有以专业人士自居,说我业余是客观的评价,我也是职场新人,很多专业方面还要向象您这样的专家前辈指点。[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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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2 21:19 |显示全部楼层
11楼的朋友,其实法硕也有小法同学不具有的优势啊,如果你们本科是工科专业,现在很多企业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务就很需要你们这种有工科背景的,如果你本科是外语专业,一些做外贸的企业会更需要你们啊,以上只是举几个例子,呵呵,所以法硕的同学也不要太悲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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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1 22:01 |显示全部楼层
法学生当律师意愿降低 10%青年律师熬不过前3年 据全国律协统计表明,我国目前注册律师大约有14万人,律师事务所1万多家,按国民人口数量计算,平均每9000人拥有一名律师。在这14万律师当中,青年律师占到60%,无疑他们已成为律师行业的中坚力量。 然而一个令行业忧虑的现象,近一两年尤为突出:那就是青年律师的数量在急剧减少。一方面,法学院校的毕业生想当律师的意愿降低,另一方面,许多已经步入律师行业的青年律师选择改行。 生存调研10%青年律师熬不过前三年 您是怎么设想年轻律师的———小小年纪西装革履、公文包、小轿车、意气风发?———根本没有的事儿!青年律师正在背负着几乎无法承受的生存压力,10%的青年律师熬不过“出道”的前三年,不得不放弃自己的职业理想,转投其他行业或重新回学校读书。当年关于公平与正义的理想已经太遥远。 收入低、没案源、没经验、没人指导,这是青年律师入行后面临的最主要的困境。在这周刚刚结束的第七届中国律师论坛上,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鲁斌、叶平律师将青年律师的生存困难罗列下来:收入少,经济压力大;社会资源贫乏,案源少;缺乏经验,引起社会偏见,造成执业困难;自身心理素质不稳。目前,上海律协一个关于青年律师的生存调研在律师界影响很广。该调研项目样本逾千人,被访对象年龄集中在25岁~35岁,在他们中,年收入低于5万元的比例达60%,82.8%的受访者认为目前收入低或很低,特别在执业前两年,很容易入不敷出。 大学法学院的学习,千军万马抢过独木桥似的司法考试,之后却进入了低收入和无保障阶层。青年律师的生存现状吓坏了法学院学生和其他原本有志于律师行业的青年们。很多人经过再三观察、考虑,最终决定放弃这份职业。 郑州大学法学院最近对本科生做的一项调查表明,刚入校时,有75%的人愿意成为律师,而到毕业时,真正愿去律师事务所(简称律所)工作的学生只有一成。律师职业为何对法学院的毕业生失去了吸引力?记者调查发现,问题主要在于当律师的工作成本高,而社会地位不高,特别是在与法官、检察官的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 “反正我的同学基本上不愿意做律师,而且这个情况是每况愈下。”刘磊律师是刚刚从人民大学法学院毕业的法学硕士,现在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工作。“我举例子给你,我有个同学毕业,金杜律师事务所要了他。在北京,一个硕士能进国际化的金杜所,不容易吧?可他选择了去工商银行,在柜台工作。你觉得典型?我读硕士的同学有去街道办事处的、去卫生所的……这个情况现在很常见。我们这一届同学70多个男生,做律师的才不过五个人。为什么?风险。风险太大!这个行业需要三到五年的成长期,而这个成长期和你最需要用钱的时期是重合的———刚一毕业,不能再依靠家里,你要生存、要吃饭、要租房或者买房、要谈女朋友,不稳定的收入没法支持这些。一个公务员职位杂七杂八的收入加起来,一个月三千块总是有的,一般还有宿舍,很大一个问题就解决了,实打实的!” 一位女律师这样说:“律师的活儿太难找了,只能夹在老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及黑律师的缝隙中生存。为寻找案源,到处认识人,到处发名片,有的甚至在法院门前摆摊设点,跟小商贩似的。”在这样的困窘之下,律师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的不确定性也必然导致律师队伍后继乏人。 要活下去!要活得有安全感!这是最为现实的考虑。潜在的律师群体就这样蒸发了。这样下去会怎样?中国的律师行业会不会出现青黄不接的现象?解决青年律师的困境,不仅是解决某一代律师的问题,更是解决潜在的好几代律师的问题,是整个律师行业发展的问题。 律师事务所分配制度亟待改变 青年律师为什么收入低?缺乏案源与收入的提成分配制度是重要原因。律师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很多情况下(尤其是诉讼业务)律师们单打独斗,互不相涉,律师事务所只是一个松散的组织,案件的来源主要靠自己的人脉关系,无论大所小所都是这个情况。而人脉的积累是需要时间的。自己没有案源,也没有人会分给你案源,收入从哪里来? 是提成制度使案源问题加倍严峻。为什么采用提成制?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的寇明国律师这样分析:“律所采用这种方式有多种原因:首先,大家观念上认为律师原本属于自由职业;其次,可以最大限度地激励律师去开拓市场;再次,可以减轻律所负担,等等。但这种方式却造成了青年律师的经济困难,因为他们最缺乏的就是案源,案源以及人脉都是需要时间和努力去积累的。” 没有案件做就没有收入,律师始终处在一种动荡当中。“我觉得对于年青律师最合适的分配方式是工薪制,工资要能保障律师的一定水平的生活,这样才能保持律师的职业荣誉感。”但是,“可以说,大部分所还是提成制的或者准提成制的”。寇律师中肯地说。所以,一些提供较高底薪的大型律师事务所是如何令少部分精英削尖脑袋、大部分青年望而兴叹,便可以想像。 在北京,实习律师和律师助理的收入在1500元左右,这大大低于北京市职工人均收入近3000元的标准。在律师行业,从制度上解决收入分配问题,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青年律师的压力。   培养青年律师是行业责任 然而,对于已经进入律师行业的青年来说,比起上述物质上的艰难困苦,“用什么方式去发展”是一个更加令人焦虑和茫然的问题。“律师从事的法律服务是实践性很强的工作,但是法学教育更侧重于理论的学习而忽视了实践操作,造成青年律师的动手能力差,缺乏法律实践能力的先天性不足。”中国律师网执行主编刘耀堂这样讲。 缺乏经验是很致命的,学了很多年法学,理论精熟,但面对实务时却经常束手无策。当事人无法信赖他,这是新律师接不到案子的另一个主要原因。一位律师这样回忆自己初出茅庐的情景:“出庭的时候,手都在抖,自己说的什么不知道,对方说的什么也没听见。”这时候的年轻律师,最渴望的就是能够得到前辈的指导和帮教,学习具体的技能,学习他们的处理事情的方法,请他们指点和改正自己的错误,尽快掌握实战本领。但令他们失望的是,大部分律师事务所自认不是学校;合伙人自认是老板而不是老师。“现在竞争这么激烈,我们需要的是干活的人。”律师行业内似乎没有注重培养新人的观念与传统。很多情况下,年轻律师进入律所后无人过问,“放羊式”成长;三五年后,两极分化,没能“长好”的年轻律师便被无情地“处理”掉了。“我们这个行业不一样,不像企业什么的,新人怎么培养,工作怎么做,他们都有一整套的办法;律师则是各干各。年轻律师面临的局面很被动。”一位年轻律师这样告诉记者。 刘耀堂是这样设计解决方案的:“第一,在法学教育中引入诸如法律诊所教育等实务类课程,使青年律师积累一定的实践经验和技巧;第二,律师事务所安排资深律师对青年律师进行传帮带。律师协会注重提高律师事务所的社会责任,使律师事务所意识到培养青年律师人才对促进整个律师行业发展的重要性,帮助青年律师更快地成长,最终律师事务所也将从中受益;第三,青年律师自身的学习,这是最重要的。” 全国律协刑事辩护委员会主任、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的田文昌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培养青年律师非常重要,律所主任要当老师而不是当老板。” 田文昌律师一直在倾尽全力 ** 新人。“像带研究生那样教。言传身带。”京都律师事务所的朱永辉律师这样告诉记者,“每次出庭田老师都会录音,带回来给我们听;他一直创造各种机会给我们这些年轻人,给我们搭舞台,让我们上去演。演砸了他兜底,演成功了,就是我们的成长了。” “怕徒弟抢案源,或者怕自己培养的人被别人挖走了,这都是虚弱的表现。市场竞争本来就是在矛盾中求发展。”田文昌律师这样说。“徒弟可能受‘剥削’,受了‘剥削’人得学到东西。还是要呼吁律师界的责任感。” 京都律师事务所有非常严格的定期培训制度。现在,似乎有越来越多律师事务所开始着手定期培训的事宜。 但是,“律师工作琐碎之至,泛泛的培训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的邓永泉律师非常干脆地否定了“带教老师制度”的设想。“好的律师都忙得很;最好是能和他们一起工作,多观察他们,自己向他们学习。没有什么问题是不能够自学得到,非得别人教不可的,别人教的最大作用也就是加快你自学的速度。”在所有的采访对象中,邓永泉律师的态度最为严厉和坚决,给人印象鲜明。他坚定不移地主张青年律师必须也只能依靠自己的努力:“问题不是要靠别人去给你解决的,是要靠自己去解决的。多观察,多想,身为律师你有这个大环境,不是在环境外面。” 邓永泉律师是律师界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他的法务历程给了我们极大的启示和激励。   有关律师营销的争论 “‘律师营销’的概念起源于美国。”寇明国律师是这样回忆的。不过这四个字的来龙去脉到底如何,似乎并不甚明了。总而言之就是各种讨论之后,困境仍然存在,问题仍待解决。从网络上各路信息的情况来看,青年律师们在想各种方法自救,而“律师营销”便是新近推到风口浪尖上的说法。 人们期待“营销”二字来解决的是案源问题。 案源问题是个“老大难”问题。田文昌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这样描述紧张的市场状况:“第一很多人没有这样的观念,他不请律师;第二现在有些很不正常的现象,有些人会挑唆当事人把钱花在一些不正当的地方,而非用来寻求律师的帮助;第三我们的法制环境不够完善,历史太短,人们的观念还差很多。很多国际上面通行由律师来做的事情———比如大量的非诉业务———没有进入我们的律师业务领域。我们的法律服务领域太窄。加拿大某一个省,我跟他们的法律援助中心聊过,他们的律师比例是万分之二十,律师们忙得不得了;而我们的比例是万分之一,人数少十九倍,可大家都是闲着的。” 要争夺案源。首先要让别人知道我们,然后人们才会来找我们。要把自己包装好推销出去。这是律师营销的基本思路。 “这个问题现在有争议,应不应该做,怎样去做,没有共识。”刘耀堂先生这样说。“不是所有人都认可这个。有人觉得时机不成熟;有人觉得律师还是应该将公平正义放在第一位,不该有太重的商业气息。”说完,刘耀堂先生马上表达了自己对“律师营销”的支持态度:“我赞成。现在律所80%都是个人所,合伙制,商业化是必须的。都是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会计、审计、中介一样,自己挣钱养活自己。以前有些思想不该继续抱着了。” 记者想问支持与不支持的大致比例如何,刘耀堂先生说:“这个不清楚。不过,年轻人比较更能接受这个。他们思想新;承受的压力也大。” “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本身也是产品,需要社会认同。”京都律师事务所的石宇辰律师这样表示:“跟对手相比,我们有什么优势?为什么我跟你说我比他们好?不把自己宣传出去,没有知名度,老百姓不愿找。”他的同事符欣律师基本同意这个观点,一点不相同是:“打品牌的事情应该由律所去做;律师只负责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而刘耀堂先生的观点是:“个人和律所都可以做。律师可以打出个人品牌。酒香也怕巷子深啊!” 邓永泉律师的态度相对不是那么积极,他说:“营销是要花时间和精力的。律师的时间和精力应该用来提高自己。没有资本,光跑营销?我认为是‘金子总要闪光的’……” 然而,当记者问到营销到底如何做时,大部分人都卡了一下壳。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做广告?”然后便没有了下文。其实记者在采访的前期准备时,在网上看到不少关于营销模式的文章。如此看来,在律师界,“律师营销”的观念到底有多普及,大家对它的认识到底有多少,尚且不能确定。 针对青年律师对营销的迷茫,刘耀堂这样说:“青年律师的个人营销的方法很多,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运用。在新闻媒体上做广告或进行个人事迹的宣传报道,在报纸、电台或电视台上回答阅听者的法律咨询,撰写文章或在新闻报道中对新闻事件进行法律解读,撰写各类文章或出版书籍,在各种场合进行演讲,参加公益事业或社会兼职等。律所营销大致也是一样。” 邓永泉律师在谈到这个问题时,无意中说到了“潜在用户”这个概念。在记者的追问下,他说出了一系列面对客户市场时所考虑的问题,包括“确定潜在客户”、“确定自己的业务方向”、“确定潜在对手”、“分析自己的优缺点”、“参加高端会议”等。当记者追问,可不可以把这些思考理解为“市场调研”、“潜在对手分析”、“产品定位”、“营销策略”时,他犹豫了一下,说:“是吧。”不料对营销最不热心的邓律师却有着最完整的营销观念。而记者深刻地感到,律师的营销其实并不是一个新物种,营销行为和变相营销行为恐怕一直都是存在的。 有趣的是,所有谈话进行到最后,几乎每个被采访者都认为如何营销并不是最根本的问题,如何提高律师自身的素质、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与如何改善社会大环境才是最根本的问题。营销可能只是一种“增幅剂。”而营销是否真的能够直接有效地带来案源,大家也没有把握。“也许是一种无形增值。”有律师这样讲。 不过,任何创意所能承担的任务都是有限的。作为摸索中的改进路线之一,律师营销只要能发挥它自己能够承担的那一部分作用,它便是好的,是值得我们去提倡的。关于“律师营销”的讨论可能才刚开始。青年律师的问题到底怎样才能得到彻底的解决?这是律师行业的问题,更是全社会的问题。但归根结底是律师行业的问题。(记者 陈虹伟 实习记者 朱宏) 新闻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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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1 16:52 |显示全部楼层
嗯,我也有同感,法学教育还是应该回归到精英教育,当然,我指的精英教育并不排除大众教育。法律界人力市场是供大于求,但人才市场是供不应求。这问题还出在法学院的教育体制上,我曾做过这方面的研究,我的母校也做过法律实务教育方面的探索,所以要改变法学院应届生就业难的现状关键还是在学校的教育。法学院的培养出来的学生根木就不是社会需要的人啊,大多数的法律院校(特别是研究生)都是按照培养法学家的目标去培养学生,但社会上哪里需要这么多法学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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