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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上海新政策已出 [打印本页]

作者: risingtony    时间: 2016-1-4 22:32
标题: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上海新政策已出
关于印发《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人社外发〔2015〕49号
2015-12-31

各有关单位:

现将《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30日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规范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工作,根据《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的有关要求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事务所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见附件1)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_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二)来沪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要求同上)或符合第4项条件,来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同时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2015年发布的学校名单确认后予以公布(见附件2,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毕业院校参考名单)。上述名单待每年新的世界排名公布后对新增的院校名单予以追加,12月31日前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网站www_21cnhr_gov_cn和[url=www_shafea_gov_cn]www_shafea_gov_cn[/url]予以公布。同时,留学人员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属于教育部认可的范围。

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且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在6个月(含)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留学回国人员年龄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派遣人员不属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范围。

第四条  申请的提出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须由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引进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拟长期使用的人才。

外国企业在沪代表处和各国驻沪领事馆通过具有资质的外事服务单位进行申报。

第五条  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申请材料均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一)申请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二)申请单位报告。

(三)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依许可经营的,另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许可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另须提供批准证书)。

申请单位为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同时提供上级法人的上述相关证件(须加盖上级法人公章)和上级法人的授权书。

上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证件剩余有效期应在6个月以上。

(四)《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附一张2寸证件照)。

(五)申请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来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与其创办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验资证明。

(二)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零税单无效)。

(三)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第六条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国(境)外毕业证书、成绩单;属于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三)出国(境)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出国(境)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证明;在国(境)外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税单或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四)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出国前为农业户口的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后申请;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在沪落户地址证明。落户地址为个人购买的产权房的,提供房产证;落户地址为配偶或直系亲属家庭地址的,提供配偶或直系亲属的房产证、居民户口簿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落户地址为集体户口的,提供相应的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以及单位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六)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持国外结(离)婚证明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七)子女出生证明(在国外出生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及合法生育的证明。

(八)在沪档案接收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如档案已在沪,提供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保管证明。

(九)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证明(社保缴费基数和期限由社保系统提供;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社保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须提供正式录用或编制内聘用相关证明);回国后未就业时间超过半年的须附劳动用工手册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十)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七条  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先在www_21cnhr_gov_cn网上进行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然后备齐相关书面材料到受理部门(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二)受理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约定补正的期限。逾期仍不能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三)受理部门对予以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在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审核。

(四)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按照规定,对初审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五)审核通过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将审核通过的意见反馈受理部门,并将审核通过的落户名单汇总至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10个工作日一次),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将名单转发至各区县公安部门。审核未通过的出具书面《不予审批决定书》。

(六)受理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落户确认单、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批件制作。

(七)申请单位凭相关证明领取批件后办理户口迁移、申报、人事档案调动等手续。

第八条  轮候办理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实行年度总量调控,按照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自动进行排队轮候。超过当年调控总量的,继续予以受理并审核,审核通过的,依次进入下一年度办理。新的额度获得前暂停名单发送、批件制作。

第九条  家属随迁条件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须回国前结婚,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和16周岁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范围。

回国后结婚的配偶按照本市投靠类政策办理。

申请人配偶需随迁的,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配偶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申请人子女需随迁的,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后一并提出;申请人在上海落户后再提出补办随迁的,按照本市投靠类政策办理。如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第十条  家属随迁需提交的材料

(一)《留学回国人员配偶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附一张2寸证件照,子女免表)。

(二)配偶和子女户口簿、身份证、在沪落户地址证明、配偶国内最高学历学位证书(配偶为留学回国人员的,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子女出生证明(子女在国外出生的,提供国外出生证明和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及签证、出入境记录); 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需随迁的,提供学籍证明。

(三)配偶在本市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须加盖单位公章);原来在外省市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证明。

(四)放弃随迁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及书面放弃随迁承诺书。

(五)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或者伪造。如有弄虚作假或者伪造行为的,根据其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申请资格,并记入本市社会征信系统。对通过虚假材料骗取本市常住户口的,注销其本市常住户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本实施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本实施细则中未尽事宜,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作者: christ1031    时间: 2016-1-8 16:42
严了还是松了?为什么感觉对学校背景好的是松了呢。
作者: chenkejian315    时间: 2016-1-14 16:35
16年 应届毕业生的要求什么时候出来呀····
作者: chenkejian315    时间: 2016-1-14 16:35
应届毕业生的要求啥时候出来呀

作者: 兔小优    时间: 2016-1-31 10:26
1年是要满360天么
作者: hour77    时间: 2016-2-11 13:13
Hello, 想请教下留学小伙伴们关于上海落户的问题。政策条款第二条是写: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所以政策上对211本科并没有要求在国外学习要超过360天,但我听小伙伴说会有隐性要求360天是真的吗?如果是17个月项目但是最后半年都在国内实习,最后一学期的课程是网课,到时候去国外考个试就可以,这种情况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天数呢?项目结束之前所有天数都可累加吗?谢谢各位啦!
作者: llwowowowoll    时间: 2016-4-29 10:34
我在纠结要不要硕士毕业再去读个一年制的硕士,然后回来落上海户口,这样可行么
如果真的有需要还可行,确实值得考虑一下啊
作者: fred1993    时间: 2016-6-27 10:04
llwowowowoll 发表于 2016-4-29 10:34
我在纠结要不要硕士毕业再去读个一年制的硕士,然后回来落上海户口,这样可行么
如果真的有需要还可行,确 ...

貌似可行,感觉留学生落户很容易啊

作者: shan.chu    时间: 2016-7-17 00:18
您好,请问如下一条,「在沪落户地址证明」,若在沪无房产,该怎么办呢?

(五)在沪落户地址证明。落户地址为个人购买的产权房的,提供房产证;落户地址为配偶或直系亲属家庭地址的,提供配偶或直系亲属的房产证、居民户口簿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落户地址为集体户口的,提供相应的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以及单位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作者: 叶落雨春    时间: 2016-7-19 08:53
shan_chu 发表于 2016-7-17 00:18
您好,请问如下一条,「在沪落户地址证明」,若在沪无房产,该怎么办呢?

(五)在沪落户地址证明。落户 ...

可申请办理“社区公共户“

作者: mhr1989    时间: 2016-7-19 15:28
llwowowowoll 发表于 2016-4-29 10:34
我在纠结要不要硕士毕业再去读个一年制的硕士,然后回来落上海户口,这样可行么
如果真的有需要还可行,确 ...

留学落户 比较容易,可行 现有世界名校韩国庆熙大学中文MBA了、留学机会,学成归来 工作半年可以直接落户,学习时间1年(海外必须365天),有兴趣的可以联系我qq:379914772

作者: mhr1989    时间: 2016-7-19 15:45
hour77 发表于 2016-2-11 13:13
Hello, 想请教下留学小伙伴们关于上海落户的问题。政策条款第二条是写: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 ...

在国外必须365天,按照护照上的时间 可以累积

作者: 1084497807@qq.c    时间: 2017-7-24 10:11
你好~~想请问下,回国待业时间不超过两年是按什么来算的?是从入境时间到合同签订时间吗?
以及回国后签订了工作合同,再跳槽,去新的公司重交社保有影响吗?(就是中途社保会断……)

作者: coffee_eda    时间: 2017-11-6 21:31
不知道有没有人知道工作单位是否符合条件要怎么确认?
分公司不知道具不具备条件。
作者: liuxueguilai    时间: 2018-1-15 11:08
1084497807@qq.c 发表于 2017-7-24 10:11
你好~~想请问下,回国待业时间不超过两年是按什么来算的?是从入境时间到合同签订时间吗?
以及回国后签订 ...


“累计待业时间”是从拿到学位证的日期开始,到你提交材料的日期。算国内外累计待业的时间(原先是从回国入境开始,现在严了)。

再跳槽,就要从新公司,再开始大于缴费基数缴满6或者12个月。才能申请。跳槽不影响,只是中间你不工作(等价社保断),计入累计待业。

可加微信咨询:jake9535

作者: liuxueguilai    时间: 2018-1-15 11:24
coffee_eda 发表于 2017-11-6 21:31
不知道有没有人知道工作单位是否符合条件要怎么确认?
分公司不知道具不具备条件。

分公司一般要注册地在上海,你的合同是跟分公司签订,社保个税都是分公司交的,就可以了。其他详细,可以加微信:jake9535

作者: 1珊珊来吃    时间: 2018-3-13 22:54

国内本科211, 英国读研世界 top50 学校,想要在上海落户,需要在外呆360天吗?语言课期间算吗?如果一到上海先找实习,只要不上社保就可以是吗 ?不会影响吧?谢谢

作者: LuckyB    时间: 2018-8-10 21:35
缴满6个月社保包不包括试用期间交的社保?还是必须试用期过后再缴满6个月社保才可以申请落户?
作者: Wmayor    时间: 2018-8-26 06:59
大家好!


想请教大家一个问题。我现在在申请上海落户,现在还在等待最后的红头文件《关于同意留学回国人员xxx办理上海常住户口的批复》。如果说,我在拿到这份批复以后换了工作,这会不会影响我最初的申请?还是说最好是在真正拿到上海户口以后再换工作会比较好一些?谢谢。



作者: hahajohn    时间: 2019-3-16 19:13
本科和硕士都在国外读的,是不是就不要求学校排名了?

作者: ccmonkeey    时间: 2019-11-14 22:01
在国外上学毕业后工作了快三年回国,怎么落户?
作者: 夕原安克思    时间: 2020-9-5 11:02
关于网传必须在国外停留365天的规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官网上回复了的,不是所有人都需要停留365天的。

“全程在国(境)外就读并获得全日制国(境)外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没有国(境)外满一年的要求。”

原话地址在这里,前面的12楼说错了:http://rsj_**_gov_cn/tfkcx_176 ... 4.html
作者: 夕原安克思    时间: 2020-9-5 11:04
ccmonkeey 发表于 2019-11-14 22:01
在国外上学毕业后工作了快三年回国,怎么落户?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回复是:“用人单位、毕业院校等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须提供国外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原文链接:http://rsj_sh_gov_cn/tfkcx_17604/20200617/t0035_1370151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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